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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June 3, 2018

《光明日報》- 籌備設委會輔導囚犯‧5團體監獄戒毒所弘法

■在莊廷良(左起)、張成雄、許山美智、王雲霞(右起)、陳少榮及黃智緒的陪同下,林源德贈送紀念品給曹觀友。

(吉隆坡6訊)為深入監獄弘揚佛法,5個團體籌備成立“馬來西亞監獄弘法協調委員會”,到全馬40間監獄及28間戒毒所散播菩提種子,勸導迷途者遠離罪惡。

委員會目前的成員包括覺之家、自在園地、佛友關懷中心、文冬獅子會及而連突獅子會。他們週日在八打靈千百家佛教居士林推廣“黑暗點燈”巡迴弘法分享講習會,廣邀更多義工及團體加入。

吁善心人捐地作中途站

“黑暗點燈”籌委會主席古岫遐說,大馬監獄局總部治療與輔導總監達魯沙朗在“宗教領袖會議”要求各宗教成立委員會,以便與獄方交流。因此,當時出席的佛教團體,即大馬佛教總會、佛教關懷中心、大馬佛光協會、慈濟功德會共同促成以溝通、聯誼、協調為主的委員會。

她表示,各組織不分派系源流,聯合佛教弟子進入監獄及戒毒所弘揚佛法,以協助社會減少罪犯。

她披露,監獄的囚犯超過50%與毒品罪案有關,他們多來自破碎家庭,缺乏關愛的需要義工開導。

“我們呼吁善心人士捐贈土地,讓囚友離開監獄後,可作為中途站的學習謀生技巧。”受邀為講習會主持推介禮的衛生部長拿督斯里廖中萊因身赴北京處理燕窩課題而不克出席,由其政治秘書梁捷順代表主持。

他說,為協助委員會擁有更完善的硬體設備,他會向廖中萊與內政部副部長拿督李志亮傳達此事。部長答應撥款出5000令吉,作為委員會弘揚佛法的資金。

出席推介禮者包括覺之家院長林繼昌、文冬國際獅子會會長李雨汶、雪隆民權委員會署理主席饒兆穎、八打靈千百家佛教居士林會長劉長發、馬來西亞佛教總會雪隆分會主席明吉法師、馬來西亞監獄弘法協調委員會宗教顧問慧信法師、佛友關懷中心創辦人陳進豐、而連突國際獅子會主席余沐純、愛心慈善佈施團創辦人郭寶珠及蓮池精忠協會代表王建貴。

死囚集體皈依捐器官喚起關注

“黑暗點燈”籌委會主席古岫遐指出,早在70年代,馬來西亞就開始有佛教團體前往監獄弘法。

“當時佛總主席金明長老、秘書金星長老進入吉隆坡半山芭監獄為囚友講經說法;而北馬則有檳城洪福寺住持文建長老進入木寇山弘法布教。”

她披露,80年代始,關於死囚集體皈依或捐獻器官的報導,陸續被媒體揭發,讓社會大眾開始關注被邊緣化的囚友。

她表示,佛教團體曾針對囚友課題,出版多本書籍,如《死囚懺悔錄》、《覺悟的羔羊》、《死囚回憶錄》等,但當時各團體沒有聯繫,各自為政,沒有一個組織代表,如今成立的委員會達致協議,主席一職輪值更換,由不同團體擔任,而每團體可派兩名代表。

囚友最大考驗:融入社會

明吉法師說,過去佛教界也曾引導囚友懺悔,惟這不是簡單的任務,而且最大的考驗在於他們如何融入社會。

法師認為,政府在改造罪犯方面,需要專業的知識、培訓及軟硬體設備的配合,再加上宗教團體深入人心的輔導,方能完成監獄弘法的工作。

“培養有素質的弘法人員是一項非常必要的工作前提,除了具備基本及完善的佛法知識外,更需要警方與獄方的經驗交流。”

饒兆穎表示,坐牢不等於沒有了生命價值,普通人與囚友一樣擁有平等的機會。“我兩年前接觸楊偉光案件,開始對囚友與毒品有更深入的體會,他們也需要我們的關心。”

她說,在她們還沒有成立楊偉光後援會時,他已經接觸佛法的開竅,並勇於面對錯誤。她提及,根據馬來西亞法律,如果發現嫌犯身上藏有毒品,不必“假設無罪”的情況,當事人必須直接面對強制性死刑的判決。她認為,強制性死刑已違反了基本法律原則,對嫌犯是不公平的對待。

對此,雪隆民權委員會將與各人權團體成立聯盟,包括人民之聲、國家人權組織、國際特赦組織等、以推廣不冷待死刑的醒覺運動。

刊登日期:06.11.11
新聞來源: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133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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